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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密集面世 有望为债市注入稳定配置资金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苏向杲

继公募基金推出多款混合估值法产品后,近期招银理财、工银理财、平安理财、兴银理财、徽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推出了混合估值法理财产品,以寻求在产品规模和投资者持有体验之间达到平衡。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记者表示,此类产品将为债市注入一些稳定的配置资金,有利于债市回暖。该类产品对个人投资者而言净值更加稳定,持有体验更好,利于长期持有;对发行机构而言,此类产品有助于缓解赎回潮下理财保有规模的持续下跌。

第三种估值方式

混合估值法在净值不回撤与产品高收益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其指的是银行理财产品或公募基金产品在投资端配置资产时,将两种估值方式(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相结合,部分投资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部分采用市值法估值。

理财机构当下密集推出混合估值法有深刻的背景原因。2022年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后,市值法估值下理财产品很容易形成“理财赎回与债市走低”的负向循环:债市下跌—理财净值缩水—投资者大量赎回—机构卖出债券—债市加速下跌。

去年11月份的银行理财赎回潮就是上述负向循环的例证。国盛证券固收团队首席分析师杨业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管新规落地后,市场下跌时理财成了市场波动的放大器,比如2022年11月份债市就经历了理财赎回潮,因此,赎回潮后理财公司偏好发行一些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计价的封闭式理财产品。

实际上,重新进入大众视野的摊余成本法,在资管新规实施之前是银行理财市场的主流估值方法,该估值模式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对比看,上述两种估值方法各有利弊。市值法下净值体现了市场波动,利于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投资,但劣势是理财产品负债端脆弱,可能对市场造成巨大冲击。摊余成本法的优点是产品收益平滑,缺点是对市场波动钝化,掩盖了产品的真实风险情况。

混合估值法部分结合了两种估值法的优势,也是资管新规实施后市场尝试的第三种估值方式。以某大型理财公司推出的一款混合估值理财产品来看,该产品投资端60%至80%的固收资产以持有到期为目的,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20%至40%的资产以交易为目的,采用市值法估值;0%至10%为权益及衍生品类资产。

明明表示,该类产品对个人投资者和发行机构均有利,前期理财赎回潮挫伤了投资者信心,在投资者风险偏好下行背景下,净值更稳定的混合估值产品有利于吸引客户。

“混合估值理财产品可能发展成为信用债市场重要的增量配置需求来源。”杨业伟表示,摊余成本计价产品对债券久期有约束,在债市上涨时可能错过博取资本利得的机会,进而影响债券组合收益。而混合估值法产品,既可以通过摊余成本计价部分保证净值的相对稳定,又可以通过市值法估值部分提高组合收益。

仍存在流动性不足等弱点

尽管混合估值法产品有诸多优点,但其也有不足之处。据记者梳理,目前理财公司推出的混合估值类产品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占60%或更多,而市值法计量的资产占比在20%左右,因此依然有流动性不足等缺点。

明明称,“混合估值产品出现后,还需观察此类产品最终的募集规模,其封闭属性可能不被一些流动性偏好较高的投资者接受。”

招商证券尹睿哲固收团队也认为,首先,由于封闭期的限制,混合估值类产品的流动性较市值法产品更差,对偏好做“活钱”管理的投资者而言并非首选。其次,混合估值类产品中部分资产以持有至到期为目的,采取摊余成本法计量,对市场波动较为钝化,或掩盖资产的真实风险。再者,混合估值类产品中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依然受到久期匹配、持有至到期等诸多约束,还需观察发行后的市场反映及监管态度的变化。从长远来看,随着市场发展和投资者理念的逐渐成熟,预计市值法产品仍将占领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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