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4日消息,近年来,金融投资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犯罪分子利用花样繁多的金融产品、金融科技手段等名目,以所谓“稳赚不赔”“保本保息”“高额利息”为诱饵,借助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网络媒介的放大效应,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且二者相互交织,不仅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还对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检察办案看,金融投资诈骗犯罪分子通常利用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欠缺、投资获利心切、风险意识淡薄等弱点,编造“高大上”的投资名目,营造周边人员普遍获利假象,烘托“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氛围,将社会公众一步步诱骗引入诈骗陷阱。社会公众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关键是要不断提高自身防骗识诈的意识、能力,履行好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第一责任”,不被“高收益”所惑,不给诈骗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此次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七件典型案例,涉及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业务,有的假冒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名义,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注资;有的利用虚假炒外汇、股票、虚拟币平台,虚构投资盈利、操控涨跌,诈骗被害人财物;有的虚构股评大师以提供投资指导为名,诱骗股民高位接盘;有的以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为名非法集资;有的以提高投资收益为诱饵,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金融服务或软件。上述案件表现形式虽各有差异,但实质上是犯罪分子将传统诈骗犯罪包装在各种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平台之下,诱导金融投资者投资,通过犯罪手段攫取广大被害人的巨额财富。
金融投资骗局花样不断翻新,但套路基本相同。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从案例中了解常见金融投资诈骗手法,从他人上当受骗的经历中汲取教训。提醒广大金融投资者开展任何金融投资活动:
加强金融知识学习,熟悉投资的业务,不盲目相信他人的营销推介;
坚持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项目;
提高对非法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选择正规的投资公司和渠道,警惕各类社交平台的推荐活动,谨防通过来源不明的网站下载APP或投资相关产品;
谨记金融投资必然伴随风险,坚决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等噱头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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